失踪的时刻 埋歌儿 我很清楚自己坐在这里的样子有多诡异:瘦骨嶙峋,直垂脚面的黑发,迎风飘 舞的黑色长裙,黑眼圈,初雪般苍白透明的皮肤(或许还有点青?),再衬着昏暗 阴森的月光,一定很是够看,足可以把释迦牟尼与Jesus一起惊下云端——如果他俩 恰巧有在暗夜里一起窥视下界的习惯。 但是我不能离开。 我正以很优雅的姿态坐在一座破败教堂阴森的钟楼顶上,身边放着一杯仅喝了 一小口的cognac,其实我早已戒酒了,但是今夜,不知怎么的又想喝了,可能是的 确有点紧张吧,再者我总不可能什么也不干地呆坐着,那就成了专门来摆酷的了, 我不喜欢那样——老实说如果真要摆酷我会选个更好些的地方,比如穿条豹皮迷你 裙坐在酒吧乐队的架子鼓上。 是,我不是来拍那种到处乱贴的艺术照的(我计划永远使用目前这副面孔), 更不是要给自己准备通缉令(有申请过,但是国家不给我机会),我是在等人,等 一个我深爱着的人,今夜约我来的那个人——或许,不应该称他为“人”? 这座教堂的造型仍然像它的众多伙伴一样媚俗,Gothic和rococo 的风格混在一 起象一锅同时炖着鳟鱼和pizza的杂烩,对我这样挑剔的女人来说,实在不是什么有 水准的约会地点,何况还是在这么一座单调乏味没有丝毫创意的钟楼顶。 但是我心甘情愿地来了,不仅仅因为是他的提议,还因为在这里,我就可以一 眼不落地看着他怎么走出来。 是的,没错,走出来,从泥土里走出来,就是紧傍着教堂的这片墓地的泥土。 泥土是黑色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他在里面呼吸的缘故,这很难说。 我想他走出来的样子一定会酷得让我再次背过气去,就像曾经的每次一样,所 以今夜我有备而来,带了一打速效救心丸。 第一次见到他是我十岁时吧,由于身体一直很弱所以总会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 西(这个因果关系有科学推论的可不是我自以为是),那天在给父母上墓时,我很 荣幸地看见了他。 因为又有酒宴而且没人允许,所以我只好在天黑后独自摸到这里,当时下着雨, 他就那样笑嘻嘻地裹着一件质地很好的黑袍坐在一块十字架形的墓碑上看着我,冷 风吹过时,我看到那件因湿透而紧贴身体的袍子清晰地勾勒出他颀长漂亮的轮廓— —虽然我还年幼,但一向有着公认的艺术天赋,所以我把这当人体艺术看,且是很 高水准。他的头发非常黑,像最深的夜一样,湿湿地一缕缕搭在额头肩上,脸色和 我一样苍白,他的人也和我一样羸瘦(如果我是火柴那他就是挖耳勺),眼睛像一 片深黑色的湖,粼粼闪着深埋歌儿波光。 我看看身边好心陪伴我的守墓老人,老人无动于衷,于是我知道自己又看到了 一个不会被其他人看见的生物。 就这样,十岁,我就迷上了他,从此只穿黑色衣裙,并且再也不曾对任何男人 动心,我拒绝了所有的告白和祈求,只把他放在眼里,且死心塌地。 到现在为止,已有十三年了。 十三年来我们只见过十三面,就是每年下第十三场雨时,这场雨总会下在夜里, 那时我们都会在这片墓地里见面——他要我来的,我也想来,我很清楚这一点,且 勇于承认。 在那个夜里,他会用他的心给我唱歌,讲故事(关于星星和他的世界的故事), 吟诗(那个世界里的诗)老实说,那些诗实在比这个世界里的要严谨要容易理解—— 比如那句“我的爱毫无指望我只能不断徘徊在你窗前歌唱”在这个世界里估计会这 样表现:“#¥%¥@##@#!!!(不便出口的一句脏话)疯狂!你让我!没了! 我还有什么?!去他的指望!流出了脓!自己舔!走来走去来来往往东边日出 西边雨!老鼠的尸体!歇斯底里!砸烂你的窗子!我跳进去!#@##$@$%&*!!!(此 处少儿不宜,删去五十字)” 我从未问过他名字,但我知道他是谁,见他第一面我就知道了,除了他,不会 再有雨夜里仍能以人形坐在墓碑上而不会被除我以外其他人看见的生物,所以我也 无须自我介绍了,我的一切他都该知道,因为这世上根本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因 为他就是哈德斯,第九十九代冥王,第九十九位哈德斯。 当时我就觉得他很可怜,身子比起他的先辈来瘦弱多了,也少了祖先的霸气。 看起来倒更像一个浪子——因造型嚣张始终找不到工作而长期营养不良的浪子。 …… 钟声在我身子底下响起,十二下,子夜了。我被震耳欲聋的钟声从回忆中惊醒 吓了一小跳(当然,仅仅一小跳,幅度太大会影响我的形象,更会掀翻酒杯),我不 是一个很胆大的女人,甚至很多时候我都是很出名的矜持腼腆,但是也只是很多时 候,某些时候我会比任何人都勇敢的,比如说为了见他。 今夜我们必须见面,因为,昨夜我接到了他的邀约,当时我从梦中惊醒,恐惧 中看到他坐在窗台上,冷冷的眼睛盯着我,但是面带微笑,于是我就又突然觉得非 常安详。 今夜我们必须见面,因为,即将到来的子夜二时,我就会死去了,这就是他昨 天去找我的原因。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问题,因为我觉得自己状态还不错—— 各方面。 但我相信他。 其实不管有没有原因,我都会相信他的,我也都会来的,只要他约我,我就一 定会来的,因为我也什么都知道,我早已知道自己的死讯了,因为我的职业是一名 女巫,整座城市里甚至整个国家最有名气的占卜师。 我已经很努力了,但仍没有看见哪处泥土松动,他就像鬼魅一样飘到我面前— —sorry,我措辞失误,他本就是鬼魅,最鬼魅的鬼魅。 他的眼睛深邃,静静注视着我,纯净安详,说句会让天父暴怒的话——如果非 要做弥撒或者念经,我申请对着他做,祷告也一样,这样的眼神才会让我觉得愿望 有实现的可能。于是我也鼓起所有的勇气看着他——这勇气是早已预备好了的,自 从我决定赴约我就已经把它晾在脑子外面了。 今夜的他有些特别,虽然我知道他没有血身体里只流动着黑色液体但我还是认 为他的脸红了,漆黑的夜,苍白的脸,绯红的神色——所以我有点奇怪,红是血的 颜色,对他而言,是不应该存在的。 这时我听见一棵树的心对我说话,说要下雨了,我很高兴,因为今夜将是我生 平唯一的爱恋之夜,俊男靓女(或者说干男枯女),美酒月亮……如果再来点雨就更 完美了。 雨淅淅沥沥地下起来,没错,这是今年第十三场雨——基督啊!诸位神明!你 们太客气了,对我太好了!ぁりがとぅ!! 我感到我的头顶很凉,有一种刹那间头发全被拔光的感觉。我的头发全贴在身 上了,我有点不好意思,不知道我现在的样子在他眼里会不会像一棵枯藤缠绕的老 树,早知道我就多服用点激素什么的再去美容院开几个洞穴填充点内容,也好在这 种时刻让我看起来丰满些。 然后他就拥住了我,在他的黑袍里我感觉到一种不该属于他的温暖。 至于那只可怜的酒杯,终于不情不愿地飞下钟楼去了,仅余的cognac在月光下 闪烁出断断续续的弧线。 老实说我还没有谈过恋爱,所以我不知道什么样的感觉就叫幸福,但是当他的 胳膊环住我把我拉进他坚硬结实的胸膛时我以为我有了一种叫做幸福的感觉。 于是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就像任何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发生的及必须发生的一 样——除了中间穿插过一声不合时宜的钟鸣。 所以我就不描述了……嗯……Nec deus intersit……请神不要来干涉。 当此过程结束后——至少是暂时结束后,我开始胡思乱想。 我觉得我的一生很幸福:人人倾慕的美貌和聪慧,豪门千金,活到了发育成熟, 会唱最动人的歌画最动人的画弹最动人的琴,被爱过,爱过,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 的听到别人听不到的,知天意,巫术高超,在即将死去的前一刻和自己所爱的人填 写了一次爱情的独特契约——你说,我还不够幸福么? 所以我觉得很满足。 可是我还是感觉到了另一种我不很清楚的东西,我的感觉一向很灵,我觉得我 的人生还不完整,如果说我们的感觉都没有失误今晚我真会死去的话,那么好象还 有一件什么事我还没有经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但我决定不去想它,人生苦短,短得不够扯鸡毛蒜皮,特别是对现在的我来说, 仅余几分钟而已,何苦想它?况且一切本该简单,sui genneris而已,一切均会自 身完成。 我静静躺在钟楼早已被我们暖热的青石地上,仰脸看着身边的他,他也在看着 我,温情脉脉——我都替他觉得遗憾,他应该做天使才对,不过话说回来,这世上 摆不正位置的又不只他一人,况且他属于另一个更迷乱的世界。 他实在很英俊,离开他真让我有点舍不得,我很后悔没有给他画几张肖像(不过 画了也没用我马上就看不到了,如果画得早到是可以卖掉再买一支zither,不必再 用别人的钱)。 当然,你也许会说这世上其实应该还有很多让我舍不得离开的人,比如我的养 父继母比如那座阴森华丽的城堡里所有那些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人,但我不觉得, 我就仅仅感觉离不开他而已。 这是我的生活,你可以建议但我也可以不听。 我看看青铜铸造的巨大的钟,还有几分钟就是子夜二时了——我最喜欢的时刻。 crystal gazing时,我的那块水晶曾告诉我这个时刻将是我最重要的时刻,以 前我不太明白只是因为知道水晶不会说谎所以甘愿相信而因此喜欢,但是今夜我终 于明白了,在这个时刻我才完成了我应该完成的成长过程,我才成了完全意义上的 女人。 只是当时水晶还说了另一句话让我始终不明白。 它说:“这是一个失踪的时刻。” …… 他轻轻抚摩着我的脸颊,然后微笑,眼睛里有这世上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没有污 秽的柔情。每年的第十三场雨里我都会见到他的微笑,但是都没有今夜溢满深情, 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就用他的心告诉我的心说十三年后的某个 夜里才会有属于我们的时刻。 老实说我真想听听他的声音,但是我知道不可能,我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虽 然我可以和他们沟通,但只是因为我能进入他们的意识,我是听不到他们的声音的, 我只能听到他们的心音,就像那些歌那些诗,他全是用心吟唱的,我也只能用心聆 听,一切和嘴巴无关——也好,这样他吻我时我才不会觉得味道不够纯粹。 现在,他就一直在用心与我交谈,绵绵的情话,温柔的呻吟,然后问我:“如 果我说我真的爱你,你愿意永远和我在一起么?永远陪着我?” 我微笑着叹息,因为我知道他不会听见,爱我?可能么?他是什么人?我又是 什么人? 其实,我早已感觉到他对我的好,但是我不会相信的,两个世界,且本质不同, 怎可能?一定是骗局,或者至少是游戏,最新款开放式RPG。 但是这是我再不会有的爱恋时刻,准确地说是弥留之际,我不能象刚才的那声 钟鸣一样煞风景,于是我用心回答:“愿意又如何?你该知道我在等待什么的,子 夜二时的死亡。所以对我而言,永远是没有意义的。” 谁知他的微笑更浓了:“在”爱”的前面,”死亡”是臣子,在某一种情况下,” 永远”是可能的。” 我正想问问他是哪一种情况,就突然有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然后我的面前无 声无息地出现了一个身影,很高大很强壮,最后,我只看见银光一闪,恍惚中听到 钟声正在响起,连一句さょうなら都未来得及出口,就再也没有知觉了。 …… 很久以后的某日,当他在阴森荒凉的冥界好不容易又找到一块水晶送给我打发 无聊时,我才想起来子夜二时对我而言为什么是一个失踪的时刻——那一刻我被他 召唤去的死神用镰刀吸取了灵魂,我离开了那个世界来到了这里,从此再也不会老 去死去。 “在爱的前面,死亡是臣子,在某一种情况下,永远是可能的。”那种情况就 是死亡,在爱情面前俯首称臣的死亡。 是的,我不需要再等什么子夜二时了,对我来说,这成了永不可能有的体会…… 一个永远失踪的时刻。 于是我也知道我的生命里还有什么是未完成的了,那就是死亡。 这将是我再也体会不到的事情——活过,爱过,但是没有死过。我不由有点迷 茫,我不知道自己幸不幸福了,因为我开始觉得不太满足,我的生命将永远是未完 成状态。 所以,渐渐地,我开始越来越迷惑:如果重新再来一次的话,我会选择没有爱 情而完整进行一次纯生命的全过程呢?还是选择因为爱情而永不完美的残缺呢? 我想这个问题估计是没有答案的,至少以我的智商我想不出来,后来我想,欲 望是无止境的,只要我选择了一种就必然会艳羡另一种,两者之间我永远做不出最 好选择的。 于是,在必须做选择的子夜二时,永远都不会有我要的选择,所以对我来说, 子夜二时,将永远是一个失踪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