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啊!小心、小心,麻烦让让,我的煞车不太灵光,别让我撞上你。」 铃铃的簧片撞击声及不上女子仓皇的急切声,一辆保养得像新的粉红色淑女 车速度极快的往下冲,跟有没有煞车一点关系也没,因这路可是斜度六十的下坡 路,一往下滑势子很难挡得住。 飞扬的长发在肩后划出一道美丽的弧度,似波浪般一波波起伏不定,煞是好 看的令人着迷。 若是手握车把的女孩神色不那么慌乱的话,眼前的一幕还真是赏心悦目,彷 佛悠闲的淑女骑着单车漫游山林美景之间,人与树影合成一体,成为天然景致之 一。 可惜惊恐的轻喊破坏她脸上的惬意,一手要握紧把手怕车头偏向路旁,一手 按住遭顽皮的风戏弄所扬起的裙襬,还要担心篮子里的鸡蛋会撞破,她比挡路的 「路霸」更惊慌,生怕一个不慎撞个正着。 「下回飚车时请净空路面,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让出行走的路权。」 戏谑的男音当头淋下,脸色微白的风夕雾气息不稳地冷抽口气,发现一只有 力的手捉住车头中央的横杆稳住她,让她不致继续狂奔千里。 风随着她的停止而静止,但被打乱的发却不肯服贴地落于身后,乱得俏皮让 人伸手想去抚平。 而那只足足有她白皙小手两倍大的大掌正顺心而为,轻柔但不造次地以指代 梳轻轻滑过柔软发丝,让那头乌黑秀发如瀑直流。 「真是不好意思,我不是在飚车,没撞到你吧?」她表情微窘的连忙道歉, 低头注视前方多出来的那只手。 「妳看我像是被撞到的样子吗?」瞧她耳根倏地红透,季靳突然兴起捉弄的 趣意。 好优雅的手形,修长得像……钢琴师的手。「呃,对不起,是我太冒失了, 没控制好车子的速度横冲直撞,希望你能原谅我的莽撞行径。」 「妳一向有对着别人皮鞋说话的习惯吗?」她多礼得让人想笑。 「嗄?」他在取笑她吗? 「我想我还不至于丑到面目可憎的地步,我保证不会吓哭小孩子。」他的脸 比他的鞋子好看。 「你误会了,我只是在研究你漂亮的手……啊!是你!」头一抬,她惊讶的 露出意外的神色。 「又见面了,种花的小姐。」季靳有礼的行了个绅士礼,下颚一点帮她扶住 车子好让她从容下车。 粉颊微赧的风夕雾有些难为情的朝他一笑。「英勇的骑士救助落难的少女该 如何回报呢?可别说以身相许,我正打算打破传统。」 「妳可以从自我介绍开始,我不介意当个失望的勇士。」她的幽默让他差点 笑出声,心底保留的柔软地轻易被她占据。 「风夕雾,风中绯缨的风,夕阳西下的雾岚,很平凡的种花女子。」她套用 他的话自嘲,但举手投足间不自觉的散发着大家闺秀的高雅气度。 「风夕雾……」他仔细的咀嚼这个梦幻的名字,罕牢记在心版。 「你是季……呃,还是靳先生,我的记性不是很好,老是忘东忘西地闹笑话。」 他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可是他的外表比姓名更容易记忆。 「别把自己忘了就好,我是季靳,一个居无定所的天涯人。」 维也纳森林暂停营业,他真的不知该何去何从。 那年在纽约苏活区的黑人爵士乐团遇到一身故事的老板后,他淡寞的表情有 了一丝明亮,彷佛他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老板说他下一个目的地是台湾,如果有兴趣欢迎同行,他的小酒馆缺一个美 丽的钢琴师。 当时他的心情是复杂的,举棋不定徘徊在去与不去的十字路口,他放不下照 顾他多年的黑人乐手,却为Kin 的提议而心动。 后来,他从口袋拿出一张老旧的发黄相片,指着里头温柔的女子对Kin 说, 如果可以,请你帮我找到她,届时我会为即将开幕的酒馆弹奏美丽的音符。 他不以为Kin 的找寻会有结果,没想到四个月后他收到一封来自台湾的信, 当下他毅然决然的告别暂居的黑街,背起行囊迈向未知的世界。 家对他来说是个遥远的梦,他已经不记得欢笑的颜色,除了钢琴声他一无所 有,孑然一身漂泊在茫茫人海中。 说也奇怪,对于酒馆的伙伴们平时众在一起从不觉得有何珍贵处,可是一旦 分离,他竞怀念起维也纳森林悠然的气氛,以及阳光般的侍者James 和尽说冷笑 话的酷酒保Hermit了。 当然Kin 的自得和风趣也是不可或忘的,他们丰富了他贫瘠的灵魂,让寂寞 的他有了个歇脚的地方,分享孤独的滋味。 「居无定所也是一种寻找自我的快乐吧!至少季先生不是流浪成癖的怪叔叔。」 风夕雾打趣的揶揄,羡慕他闲云野鹤的清闲。 怔了怔,她的话让季靳为之一愕。「请叫我靳,我的朋友都这么称呼我。」 「靳?」她笑笑地牵着车与他并行。「很高兴能当你的朋友。」 「不客气,这是我的荣幸。」莫名地,他喜欢她笑起来淡淡的模样。 「喂!你还真是不客气呀!淑女装模作样表示大方的时候,你应该非常知书 达礼的回一声谢谢,不客气是我的台词,你怎么好意思抢女孩子的话。」 她做出「你该羞羞脸」的表情,为他的不可取感到孺子不可教的痛心。 「是吗?」眉毛一扬,他眼医渗入些许的笑意。「下回我会谨记风小姐的教 诲,别去挡一辆煞车有瑕疵的淑女车。」 「哎呀!你这人真无赖,拿人家的糗事当笑话看。」她微嗔的跺了两下脚, 双颊飞红地显得羞人。「还有你叫我夕雾就好,别文谵赞地喊我风小姐,人家的 疯病早就好了。」 「嗄?妳有病?」换他一讶的为之傻眼,不由自主的看着她。 噗哧一笑,她雪嫩的肌肤浮上艳色。「你是老实还是常被人骗,我随便说说 你也信。」 此风非彼疯,她可不想疯小姐、疯小姐常挂人们口中,到时人没疯早晚也被 他们叫疯。 季靳微拧的眉头一松,有种冲动想捏她顽皮的鼻子。「有没有人说妳很调皮?」 她故作思考的低吟了一下。「嗯,好象没有耶!我一向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尊师重道、孝顺长辈,是个百分百零缺点的优良典范。」 并非她在自我吹嘘,从小到大她就是认份的孩子,健康上的不允许让她只能 单向的朝课业着手,学测成绩很少跌到第一名以下。 不管在台湾还是法国,她向来是师生眼中最优秀的模范学生,实事求是不好 高骛远,踏实认真不骄矜,乐于和周遭的人分享学习的乐趣。 应该说她非常懂得人性自私的一面吧!看过她父系那一方争权夺利的丑态, 她反而省悟自己要的是什么,不愿同流合污的玷污上帝赋予的纯净灵魂。 名与利不过是一场如过眼云烟的厮杀游戏罢了,她从不认为自己适合拿起刀 剑冲锋陷阵。 但求一份心灵的美,平静的祥和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何必为了谁强谁弱争得 你死我活,血流尽还不是要从头开始,再次周而复始的轮回填不满的欲望空洞。 「听起来很自负,让人很想逼出妳的眼泪。」她绝对是男同学最想欺负的对 象,爱她又恨她。 清朗的美目一扬,她好笑的回敬一枪。「至少不会有同性想追求我,以阁下 的尊容大概是老少咸宜,男女通吃吧!」 他阴柔的外表俊美得如绝世佳人,偏柔的五官既优雅又带着女性的柔媚,不 被错认可能很难。 初见他的时候,她以为他是希腊神话中化身水仙的美少男纳西斯,酷似女子 的绝色美颜让身为女人的她都觉得汗颜,对他模特儿般身段感到惊艳。 「妳知道吗?嘲笑我这张脸的人通常下场很悲惨。」可是被她调侃他却觉得 很愉快,她的言谈举止不至于令人乏味。 他很少在一个女人身上看到刚柔并济的特质,但她柔中带刚有着坚强的意志, 清新的气质和不急躁的态度让他不想筑起一道冰墙,与她同行是件愉悦的事情。 只是她的皮肤未免白得透明,好象她是空气中一抹幽魂,伸手一捉会穿透她 的身体,脆弱得让人不敢用力碰触薄弱的躯壳。 摇摇头,他为自己可笑的想法感到莞尔,人不是冰不会一碰即碎,她水嫩的 肌肤太细致了,容易引起别人的错觉。 风夕雾不怕他「灭口」的回道:「请问他们葬在哪里,我好备鲜花素果去祭 拜一番,死得不明不白的孤魂野鬼是很可怜的。」 「妳……」季靳朗声发出近二十年不曾有过的大笑,牵过单车减轻她的负担。 「妳真是个宝呀!」 「谢谢,但我不会响应一句——你是我的知己。」她扮了个鬼脸陪他一起笑, 一点也不像二十四岁的成熟女人。 风轻轻地拂过颊边,两人像相交多年的好朋友顺着一条直路走到底,默契十 足无话不谈,宛如一对交往已久的情人般地笑语晏晏。 山里的温度虽然较平地低,但一入了夏还是酷热难当,吸收地热的柏油略散 放一股闷热的地气。 小镇上的人不多却热中于别人的事,近年来日趋增多的观光客为这山城带来 一些繁华,然而他们仍不改探人隐私的乐趣,一见两人有说有笑的并肩同行,不 同版本的故事内容又热闹出炉。 「啊!对了,你目前住在顾妈妈经营的忘忧山庄吧?」风夕雾小心翼翼的问 道,做贼似的神采十分可爱。 「有问题吗?」心弦一拨,他下意识的空出一只手拨拨她的头发。 一脸严肃的她忽然正经八百的端正形象。「非常严重的问题,你会害我身首 分家。」 「咦?」他眼中露出「妳在开玩笑吧」的意味,但他一点也不觉得好笑。 「天涯人不懂天涯事是正常的,你不晓得完美如我也会遭人妒恨吧!」她说 得轻快,完全看不出被人怨怼的阴霾。 季靳冷嗤一声,为完美两字遭滥用感到不以为然。「别乱用我的词,自大会 让一个人盲目。」 以她现在说话的口气不被人恨才怪,世上无完人,她把自己捧得太高了,人 家不找她麻烦还能找谁。 不过他看得出她是为了带出笑果才故意浮夸,真正的她不会在人前摆出一副 不可一世的骄傲样。而这样的她看来有趣得很,他不自觉地放松心情。 「没错,没错,自大的确会使人盲目,你真是说进我的心坎底了。」她没有 反对地连连赞同,毫无半丝苦恼。 「小姐,妳在耍我吗?」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很舒服,他的话也不知不觉的增 多。 她大笑的导回正题,没刚才的严肃。 「你见过顾妈妈的女儿顾其忧了吧!」这是肯定而非问句。 他点头,但微颦的眉头表示不予置评。 「我也不晓得哪个环节脱了序,让她看我不顺眼,从小到大她从没给我好脸 色过,你住在她那里千万不要提及认识我的事,连名宇都要用三层蜡封住,密不 透风地当没我这个人。」 「不然呢?」季靳听得眉头越结越深,为她们错综复杂的「恩怨」感到不可 思议。 轻幽的叹了口气,风夕雾同情地望着他出尘的容貌。「不然她会卯起来追你, 当我是情敌地非把你抢到手,不让你爱上我。」 「如果我真的爱上妳呢?」不经大脑的脱口一出,他发现自己竟不排斥这种 想法。 「嗄?!」怔然的忘了接话,她的心漏跳一拍显得不太自然。 「以妳的完美程度,我想男人很难不爱上妳吧!」而他从不怀疑自己的性别。 在酒馆弹琴的日子,各种形形色色的女人藉酒装疯的欲投怀送抱,仗着有点 姿色就以为能轻而易举的掳获他的心,媚态尽出期望勾引出他的欲望。 虽然其中不乏真正令人眼睛一亮的大美女,但是不为所动的他从未多看,他 的世界只有眼前的钢琴,不会受外界的引诱而有所动摇。 她们的美是世俗的,是掺有杂质的劣品,红尘味太重缺少灵性,无法与他产 生共鸣的振动。 而眼前的她的美是缥缈的,身处纷乱的人间却不让杂色染身,一如她所栽种 的海芋纯然无垢,不争艳地散发属于自己的悠然芬芳。 她让他灰涩的心湖有了波动,他无法否认自己动心的迹象,是不敢肯定自己 是否爱她,然而他对她的喜爱程度是其它女人所及不上,一如他对母亲的敬爱。 「呃,这个……」风夕雾笑得有点窘困。「你还是不要太爱我比较好,我不 想连累你被砍成两段。」 「妳真是不谦虚。」季靳的眼中少了冷意和疏离,他发觉自己也会笑。 「不听劝到时惹了麻烦别说我没警告你。」她说的是事实并非玩笑话,顾其 忧真的拿她当敌人看待。 已经数不清有多少回被她恶意的中伤和排挤,有时她甚至会动手推她,语气 不逊地让她难堪,扬言要与她对抗到底。 说来好笑,认识顾其忧也有二十年了,可是她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得罪过她 什么,一味的退让由着她蛮横无理,谁知不想火上加油却让她更愤怒。 她的做法是适得其反,顾其忧变本加厉的认为她瞧不起她,高高在上的公主 不屑与趴在她脚底的平民一般见识,直接掉头而走无视她的存在。 每每想到此她就头痛,她们之间没结下这么深的仇恨吧!不管她说什么,做 什么,她都会立即想到不好的方面,然后说她目中无人。 风夕雾苦笑的抚抚发,不意的碰到一只男人的手,她手指发麻的一缩,心跳 加快地看着他握住她的手,滋滋的电流啪啪乍响。 这是心动的感觉吗?她呼吸不稳的微微一颤。 「哈哈……你们真是有缘呀!走着走着就走到我面前了。」 听着响彻云霄的宏亮笑声,满脸疑虑的季靳怀疑他是不是走错了地方,这个 手拿酒瓶欢迎他的男人怎会是神职人员?!他未免喝多了。 要不是他身上穿著神父的衣服,另一手拿着厚重的圣经,他实在无法接受他 就是他要找的人。 再看到与相片上无异的歌德式教堂立于眼前,他想否认的理由无从成立,即 使对方一身的酒味浓得醉人,他还是不得不接受这没得选择的事实。 不过他不喜欢他那只搭在她肩上的手,并用热络的口气唤他孩子,他看来比 二十八岁的他大没几岁,凭什么以神为名让他降了一级?! 季靳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当他一回神蓦然发现身边多了个人,而笑声暂歇 的神父愕然地看着他的手,然后红光满面的笑得更大声。 「你很没礼貌耶!居然出手打神父。」他完了,神会降罪于他。 「我……打了他?」这不是真的吧!他一向不崇尚暴力美学。 这是Hermit的专利。 「不然他手背的红肿哪来的?你别说是蚊子叮的。」三岁小孩也不信有那么 大的蚊子。 他硬着头皮狡辩。「也许他酒喝多了自觉愧对上帝,因此自作惩罚给他不安 份的手一个教训。」 他还是不怎么愿意相信他是个受人敬重的神父。 「你竟然当着神的面公然说谎,你没救了。」唉!他忘了她是活生生的见证 吗? 风夕雾真的很意外他方才突兀的举动,初见教堂的外观他还激动不已的直喃 着——就是它、就是它、就是它……谁知一眨眼的工夫风云变色,他又像初见面 似的冷得不近人情。 保罗神父应该没有对不起他吧!远从荷兰而来的他已在此地落地生根,乐善 好施的心性广受众人喜爱,从没拿他当外来和尚看待,与在地人融洽得如同一家 人。 望着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圣像,季靳说得毫无愧意。「他不该藉酒装傻的碰 触妳的肩膀,每个人的身体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嗯,说得很好,你这孩子是神庇佑的幸运儿,主耶稣将赐福在你身上。」 神的孩子都是好孩子。 摇摇欲坠的神父伸手欲拍他的肩,但他敏捷的闪过,他一笑置之的放下手中 的酒瓶。 其实他并非贪杯之徒,只因为部落的酋长今儿个嫁女儿请他前往观礼,那场 面非常热闹,载歌载舞地,在他为新人送上一份祝福后,几位布农族的壮丁热情 地多灌了他几瓶米酒。 他想入境随俗嘛!几瓶酒还在他能接受的程度,因此随着大伙开心的气氛下 跟着大口喝酒,大声吆喝的加入他们跳舞的行列。 不过太久没沾酒了,他没想到原住民自酿的酒会这么呛喉,后劲十足让他差 点被扛回来。 「不要装神弄鬼的假借神的名义叫我孩子,你并没有大我多少。」喝酒适可 而止,他厌恶喝得烂醉的酒鬼。 以往酒馆里喝醉的客人有Hermit会处理,不劳他出手。 一楞,保罗神父笑得很愉快地朝他曾经抱过的小女孩眨眨眼。「孩子,妳的 朋友很会讨人欢心喔!」 「是呀!他犯了一般人都会犯的错。」先入为主的偏见。 风夕雾的笑容很真,真到反而有点虚幻。 她问向季靳,「你以为保罗神父今年几岁了?」他有一张欺世的脸孔。 「三十出头,最多不超过三十三岁。」以目测来看应该不离此数。 他话一说完两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直冲着他笑,一头雾水的他根本不晓得他们 在笑什么。 「错了。」 「错了?」她在打什么哑谜? 「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神父就已经三十好几了,他一直维持不变的容貌 欺骗我们这些孩子。」他真该称得上世纪大骗子。 「什么?!」季靳惊愕的变了变脸,不敢相信这神父有那么「老」。 「神父,你很可恶耶!都快六十岁的老人还没一点老态,你不觉得会对不起 我们这些孩子吗?」他根本是人「妖」,数十年不见变化。 保罗神父抚着光滑的下巴呵呵笑道:「这是神的旨意,好让我有体力来引导 你们这群迷途的羔羊。」 「可是神父你有没有想过一件非常可怕的事,要是一百年后你健壮如现在的 模样,你想那些无聊的科学家会不会将你解剖研究?」 「啊!」他的酒醒了一半,被她的惊人之语吓醒。 「而且你一直不老也很恐怖,我想届时蜂拥而至的人潮绝对不会相信你没吃 什么仙丹妙药防老,万一他们认为你的血很补,有延年益寿的功能……」像吃唐 僧的肉能长生不老,永保青春。 一听他酒全醒了,嘴角微抽,没有一丝醉意的眼神清明像惊吓过度的老人, 抬头纹明显的多了三条。 「夕雾,我想妳比较可怕。」有点好笑的季靳俯低身子在她耳边说道,佩服 她让人心惊胆颤的推理能力,神父不只吓傻了,他大概会想办法让自己快速变老。 「我是依常理推断,不想他真的会成为实验室里的白老鼠,老实说,我曾怀 疑过他是外星人。」在她十七、八岁时。 是人都会老,就算不怎么明显也可以看得出眼角的细纹逐渐变多,发染轻霜 步上正常的生理变化,没有人会永远拥有一张童颜。 唯独保罗神父的脸皮不曾生皱,光洁如青年未染岁月的痕迹,发黑如墨益见 茂密,毫无半丝疏落。 任何人对不正常的情形总会提出若干疑问,她看着外公的背一天天的驼了, 稍一刮风下雨就那里酸这边痛的贴满膏药,而保罗神父健步如飞还能参加马拉松 长跑,大家不怀疑他还能怀疑谁。 反正见惯不怪,她早当是一件匪夷所思的灵异事件不再追究,他是人还是异 形都是爱护他们的神父,神的世界无种族之分。 「有可能,妳试过拉他的脸皮以辨真伪吗?」穿上人皮伪装成人。 斜睨了他一眼,风夕雾的声音不敢扬高。「亵渎神的行为你去做,我是非常 虔诚的信徒。」 「妳信教?」基本上他是无神论者,不相信世上有神的存在。 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堕落的灵魂徘徊寂寞边缘,借着酒的催化忘却烦恼。 「信呀!我为活着的每一天感谢主的恩惠。」宗教的力量是一种抚慰,给人 坚定的信仰。 像她的病一发作都非常难处理,每回都像捡回一条命似的弥足珍贵,让她不 敢小看神的力量格外珍惜,时时刻刻自我照顾不让身体过于劳累。 近几年她的气喘情况已经改善了许多,没再复发一如正常人健康,即使小感 冒发点喘也能及时以药物控制,医生说她若能继续保持下去不压迫到支气管,再 过个两年就可以宣布她完全康复了。 说实在的,她真的吃药吃怕了,别人家会因药物过敏身材变得浮肿不堪,她 却因为体质的关系始终不长肉,让看过她的人都大叹难养。 「你们两个年轻人交头接耳说我什么坏话,你们来找我不是为了让我看你们 的背吧!」上帝,请原谅我一时的猜忌,你的儿女不会在人前议论是非。 「神父,我送了一篮鸡蛋要让你加菜,我们家母鸡自产的鲜鸡蛋喔!」她哪 敢说神父的坏话,她怕主会责罚。 「唉!窝心的孩子,不时的送米送菜怕他饿着。」保罗神父笑着看向另一人。 「你呢?孩子。」 神情一凛的季靳没开口,他将手伸向口袋握紧那照有教堂的相片,不知道该 不该向一位喝醉的神父寻求解答。 ---------- 晋江文学城